职业定义: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、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。
职业能力特征: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,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,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。
文化程度:高中(或同等学历)毕业以上。
鉴定等级:秘书(五级)、秘书(四级)、秘书(三级)、秘书(二级);涉外秘书(四级)、涉外秘书(三级)。
申报条件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五级
(1)连续从事秘书职业1年以上。
(2)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(职业)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。
(3)经本职业五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四级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(2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四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3)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;
(4)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四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三级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2)具有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。
(3)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4)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三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5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*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(6)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7)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经本职业三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二级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二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5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6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二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7)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联系地址:广西南宁大学东路31号时代天骄A座1926(广西大学正门对面)
咨询电话:0771-4519665 qq:1097880604 孙老师